微信扫码

  • 18771990845

地方开启2024年专项债项目谋划储备(附申报全流程指南)

分享到:
点击次数:413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22日10:53:25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日,财政部表示,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力争在9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资金力争在10月底前使用完毕。8月30日,财政部官网发布《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其中指出: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


专家认为,新增专项债的发行使用节奏加快,有利于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助力稳增长。后续为持续拉动基建投资,增加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专项债额度等增量政策也有望出台。


近期部分省份发改委已经下发下发通知要求9月初将2024年专项债券储备项目报送省发改委,开始2024年专项债券储备申报工作。


1.专项债券申报时间 

2023年5月份,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把关提高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水平的通知》中明确:每年3、6、11月三次组织申报专项债券。


其中2023年项目第一次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按照以往的经验2024年专项债券正式申报工作将于10月中旬开始。


2.专项债券所支持领域

1、交通基础设施铁路;收费公路;民用机场(不含通用机场);水运;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综合交通枢纽。


2、能源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煤炭储备设施;城乡电网(农村电网升级和城市配电网);大型风电基地、大型光伏基地、抽水蓄能电站等绿色低碳能源基地(含深远海风电及其送出工程)、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公共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


3、农林水利农业;水利;林早业。


4、生态环保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


5、社会事业卫生健康(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教育(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其他社会事业。


6、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


7、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供排水;供热;供气;地下管廊;产业园基础设。


8、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


9、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主要支持在建收尾项目,适度支持新开工项目。


10、新型基础设施市政、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化;轨道交通、机场、高速公路等传统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云计算、数据中心(国家枢纽算力节点)、人工智能基础设施。


3.专项债券申报流程及必备条件

总体来看,专项债申报流程分为需求上报、项目评审、债券发行三个步骤。


1、需求上报


(1)申报流程: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根据本行业公益性事业发展规划、项目前期准备等情况筛选符合专项债要求的项目,分别通过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和发改部门国家重大项目库。将项目需求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地方。


(2)申报必备条件:项目立项和可研。


(3)申报窗口:通常为上一年度11月和当年度4月,即11月窗口对应提前批专项债额度,4月窗口对应全国两会批准全年专项债额度。

2、项目评审


(1)评审流程: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基础上,新上报项目需编制“一案两书” 参与全省专项债券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全省发行备选库管理;续发行项目无需再次评审。


(2)评审必备条件:项目一案两书(即实施方案、 财务评估书和法律意见书),用地、环评、开工文件等其他必要手续。


(3)评审窗口:按工作惯例,全省每年将统一组织3次左右评审窗口,通常财政厅在上一年度12月份和当年5月固定开展两次评审,并根据地方项目储备情况机动开展一次评审。


3、债券发行


(1)申报流程:财政厅分两批次下达成都市专项债券额度,包括提前批和第二批,并选定发行窗口。


(2)发行必备条件:项目已处于开工阶段或施工招投标阶段,债券资金到位后可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3)发行窗口:提前批额度通常于每年3月底前发行完毕,第二批于10月底前发行完毕。具体将根据发行市场环境合理设置发行月度。


4.专项债券额度申请


专项债额度申请流程见下图,值得一提的是,申报专项债项目应在申报时完成可研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手续!

微信图片_20230922105356.png


5.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策划具体要求

1、专项债项目申报原则


申报的专项债项目必须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同时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项目,且融资规模要保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


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建立“项目储备一批、债券发行一批、资金见效一批”动态申报发行机制,顺应产业发展趋势。


结合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谋划布局“十四五” 时期拟实施的重点项目,优先安排纳入相关规划的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项目。


2、收入构建原则及思路


(1)收入构建原则


①相关性原则(收入来源于项目自身)


②直接性原则(收入来源于项目建设内容)


③可衡量原则(收入有参考依据或标准)


(2)收入构建思路


①单一项目:按照收入构建原则充分挖掘收益来源,多渠道筹集项目收入。针对项目融资偿还不足的可以适当考虑一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政府补贴及项目对应产生的土地收益等。


但是,财政性收入占比不得超过50%,土地资源必须要明确资源所在范围、面积、用地性质等。


②打包项目:对于单个项目收益不足的,采取“肥瘦搭配”方式对当地资源进行归纳整理,将同区域内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大项目或将多个子项目重组。


要求项目业主为同一法人主体, 采取集合发行的方式, 满足专项债融资的需求。


③债券额度与收入的匹配性:专项债要求项目收益能覆盖债券本息并超出一定倍数(1.2倍),因此项目申请发行额度与项目收益情况保持高度协调,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80%。


但是,针对项目自身收益低的项目, 建议通过延长发债期限、降低发债额度来确保收益覆盖倍数满足审查要求。


收入测算来源必须要有相应类似的案例价格支持。选择案例必须是同区域或者临近区域同类型项目价格水平, 同时测算收入上涨比例必须科学合理,考虑的依据充分。


3、专项债项目成本测算要求


专项债项目成本测算必须全面、完整,测算依据来源必须可靠,各项成本比例设置必须合理,相关税收取费比例必须按照当前更新后的相关税收政策要求执行。


4、专项债项目资本金配置要求


除申请将专项债做资本金的项目外,其他申请专项债项目配备资本金应不低于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


参见《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 51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 号) 。


5、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领域


专项债可做资本金的领域:铁路、收费公路、干线和东部地区支线机场、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城市停车场、天气燃管网和储气设施、城乡电网、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供排水、新能源项目(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抽水蓄能电站、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深远海风电及其送出工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煤炭储备设施、国家级产业园基础设施。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规模占各省份专项债券规模的比例不得超过25%。



6.专项债券申报发行流程及要件办理

地方政府专项债涉及申报、审批、发行及后期管理等四个环节。从项目的角度出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的前期环节包括项目筛选(含项目储备及项目确立)、项目信息录入、 报送项目“一案两书”、项目评审及入库等;后期工作涉及发行额度管理、信息披露、债券发行及项目后期管理等。


1、项目的前期储备各地、各部门首先确定国家宏观政策、部门和行业发展规划中需要债券资金支持,且满足债券发行条件与要求的具体项目。准备好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支撑材料,在系统中分年度录入债券需求,形成储备项目库中的项目 。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中期财政规划、预算安排、债务限额、债务风险、地方财力承受能力等因素对各单位填报的项目开展分年度筛选审核与排序,及时剔除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并且,根据项目实现融资与收益平衡的时限提出发行期限建议,在债券资金需求集中申报时按需上报。


2、项目信息录入申报单位分别向同级发改、财政部门申请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按“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对上报专项债项目进行初核。初核通过后,分别提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相关“项目库” 。


3、专项债的审批流程以项目收益债券为例, 市县级政府申请发行的审批流程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上报阶段发行前一年,由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下一年的专项债务额度需求,由省级财政部门汇总上报财政部,经国务院报全国人大批准全年专项债务限额。


(2) 下发阶段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提出分地区专项债务总限额及当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方案, 报国务院批准后下发至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下达的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内,提出省本级及所辖各市县当年专项债务限额方案,报省级人大批准后下达市县级财政部门。


(3) 发行阶段由市县级财政部门聘请咨询机构进行方案制定、材料编写,上报省级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符合自求平衡条件的重点项目由省级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及专项债券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审核通过后,向国库司申请组织发行,通过债券市场完成发行后由省级财政部门转贷给市县。


4、专项债的发行方地方债券的发行市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其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包括公开招标和公开承销) 和定向承销发行,其中公开发行类单一期次债券发行额在 5 亿元以上的须通过招标方式发行。定向承销类仅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发行,暂不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进行现券交易。


5、项目后期管理专项债券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专项债券还本、付息以及费用支出应当根据当年到期专项债券规模、利率、费率、对应专项收入等因素合理预计,列入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债券资金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还本付息台账,健全偿债保障机制。每年按相关规定足额上缴当年专项债券利息和实际发生的发行费用。


6、专项债申报需要准备的要件材料


(1)主要申报材料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


(2)相关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立项批复、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项目的规划批复或说明(项目建设四证尽量保证齐全)、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意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安评意见、政法系统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收入来源证明(土地收入、政府缺口补助等证明) 等相关文件。


(3)可进一步提升项目成熟度的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概算和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批复、工程公开招标文件、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书、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施工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网站发文最后入图01.jpg


上一条:2024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 下一条:2024年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